一、禁止收寄:国家“违法违规”禁寄物品、航空“违法违规”禁寄物品不收寄。
二、限制收寄:
中国海关禁限进出口物品
 1、各种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弹药及爆炸物品;
 2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;
 3、对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胶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录音带、录像带、激光视盘、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;
 4、各种烈性毒药;
 5、鸦片、吗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、精神药物;
 6、带有危险性病菌、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、植物及其产品;
 7、有碍人畜健康的、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、药品或其它物品。
中国邮政局禁运品规定
 (一)各类武器、弹药。如枪支、子弹、炮弹、手榴弹、地雷、炸弹等。
 (二)各类易爆炸性物品。如雷管、炸药、火药、鞭炮等。
 (三)各类易燃烧性物品,包括液体、气体和固体。如汽油、煤油、桐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柴油、气雾剂、气体打火机、瓦斯气瓶、磷、硫磺、火柴等。
 (四)各类易腐蚀性物品。如火硫酸、盐酸、硝酸、有机溶剂、农药、双氧水、危险化学品等。
 (五)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。如铀、钴、镭、钚等。
 (六)各类烈性毒药。如铊、氰化物、砒霜等。
 (七)各类麻醉药物。如鸦片(包括罂粟壳、花、苞、叶)、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冰毒、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。
 (八)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。如炭疽、危险性病菌、医药用废弃物等。
 (九)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、宣传品、印刷品等。
 (十)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。如尸骨、动物器官、肢体、未经硝制的兽皮、未经药制的兽骨等。
 (十一)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、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,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、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、仿真武器、管制刀具、珍贵文物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。
 (十二)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、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、设备的物品等。
 (十三)各寄达国(地区)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。
 (十四)其他禁止寄递的物品。 
三、说明:
  具体可以收寄的物品以各门店工作人员核实为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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